-
EN 50419為歐盟CENELEC所制定的WEEE(2002/96/EC)標準標示方法, 所有在2005年八月一日以后在歐洲市場上進行銷售的產品都必須符合此標示回收規范, 標示的主要內必須能標明制造商及銷售入歐洲的日期:
1. 制造商的品牌標簽:
根據WEEE所規定的制造商(責任歸屬者)共有三種:
自己生產產品及直接銷售的品牌商
以自己的品牌銷售其它制造商所OEM或ODM產品的品牌商
進出口電子電器產品的銷售商
標準的標示可以是品牌名稱, 注冊商標, 或只是任何根據WEEE法案中條文12(1)忠的方法, 像各盟員國經過注冊的編碼或可以代表制造商身分的條形碼
2. 日期的標示:
a)制造/銷售到歐洲的日期(標明為2005/8/13以后銷售至歐洲), 代表法令的執行時間與制造商承擔回收責任及費用的開始.可以參考EN 28601的相關規定.
b)或者是根據WEEE內文中10(3)點的標示,并以下列圖案代表所有須符合WEEE 指令的產品(2005/8/13以后銷售至歐洲).標示主要內容包括一個打叉的帶輪垃圾桶, 及其下方的一條粗黑線, 用來跟其它回收指令中的標志作區分, 如廢電池指令中的回收卷標.
上圖中的黑色實線必須偕同垃圾桶的標示及打叉的標示一同使用, 內部不能有任何其它標示, 文字與訊息, 高度 h 必須大于 0.3a 或1mm.
若因自造或其它限制因素而需要調整上圖的線條(粗細或圓滑度等)是可以的, 但是需維持原始圖相的基礎外觀及視覺尚可獨立辨識的效果.
目前尚無測試WEEE標志耐磨標準的準則, 因此EN 50419中簡單的制定了測試的方法, 以手持沾水的濕布摩擦15秒, 再以沾了工業酒精的濕布摩擦15秒.
再上述測試過后, 標示必須維持清晰可見, 并且無法輕易擦去, 并且保持使用后的標示或標志不會因此發生卷曲.
3. 標示的位置:
若因產品尺寸或其它特質導致標示卷標無法直接標示在產品上, 則可以下列方式標示:
以固定繩加上標示卷標固定于產品上
在操作說明書或保證書中標明
若上述二者均不可行時, 則將標簽標示于包裝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