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理解安全生產法的適用范圍?
??????? 答:《安全生產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領土、領空、 領海的范圍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的安全生產都要適用本法,包括各種所有制的、各種形式的、各個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但 消防、道路、鐵路、水上、航空等安全,因有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鐵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航空法等法律及相關的行政法規 對其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都已另有規定,因此適用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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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什么是“三同時”制度,對此有什么規定和要求?
??????? 答:“三同時”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性基本 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工程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 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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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叫“四不放過原則 ”
??????? 答: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 ”。即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中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 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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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答 :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就要在事前了解和掌握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性質、范圍等情況;研 究確定事故發生時的組織、技術措施,包括組織領導、搶救的人員組成;搶救方法和步驟、人員疏散的方法和路線,搶救時需用的有 關器材、設備和設施等。